【交換生公告】2019秋季班赴陸港澳交流申請,電子所辦收件截止日108/1/16
主旨:本校選送108學年度上學期(108年9月-109年2月)赴大陸與港澳地區之學期交換生案,開放申請時間自 即日起至108年1月16日(三)截止。 說明:
公告網頁資訊如下: http://oga.nthu.edu.tw/news/detail/sn/177
校僅受理大學部學生申請或不接受應屆畢業生申請。
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,交流時間以一學期為限。各系/所受理申請案辦理初審後,送件 至本處文件應含:申請表、學習計畫書、歷年成績單1份(大學部應包含班排及系排)與推薦信1封(例如 系主任、導師或指導教授等)。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,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, 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。
https://www.wjx.top/jq/30812375.aspx 4. 全球處辦理複審會議後將公佈錄取名單,請學生依陸港澳各姊妹校所需文件於通知期限 內繳交至全球處,由全球處統一寄給陸港澳交流學校。
http://oga.nthu.edu.tw/outgoing-exchange-ch ; 姊妹校列表:http://oga.nthu.edu.tw/chm.outgoing/list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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