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班修課規定
說明:必修課程如遇教師休假、請調、停開等狀況,所方將擬定替代課程,由所長簽核同意後始可修讀(為必修之畢業學分)。 說明: 1.電路設計組必修刪除微電子工程,三組必修課程皆為3門9學分。 2.開放修讀其他系所課程,但需先提出申請(指導教授>>產碩專班主任) 說明:將"必修"課程,改為"必選"課程。必修課程=論文、書報討論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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